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工作公示信息表
項目名稱 |
泰州研砼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裝配式混凝土預制構件生產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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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地址 |
泰興虹橋工業園區臨港產業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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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性質 |
新建■ 改建□ 擴建□ 技術改造□ 技術引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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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孫安忠 |
聯系電話 |
13401204823 |
公示信息類別 |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 控制效果評價與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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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單位或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單位 |
江蘇國恒安全評價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聯系人及 聯系電話 |
湯敏 17327907121 |
評審(驗收)情況(包括評審驗收時間、主持人、評審驗收人員、評價結論、評審及驗收意見等): 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泰州研砼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在泰州研砼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會議室,對泰州研砼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裝配式混凝土預制構件生產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組織了現場驗收。驗收會由泰州研砼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孫安忠主持,由黃靈、王飛霞、徐愛國、組成驗收組(見驗收會簽到表),鄧永紅任驗收組組長。驗收組在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項目和職業病防護設施情況的介紹后,察看了現場,審閱了相關文件資料,并進行了質詢。根據個人驗收意見,經討論形成如下驗收組綜合意見: 一、總體意見 報告: 1、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機構資質和能力符合要求; 2、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編制符合相關導則的要求; 3、調查與評價重點內容基本全面; 4、基本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組織施工; 5、措施及建議可行; 6、評價結論正確。 現場: 1、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的設計與現場基本一致; 2、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和施工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3、職業病危害控制基本達到預期效果; 4、職業衛生管理工作基本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驗收的整改意見及建議 報告: 1、完善評價依據;細化評價范圍及評價單元描述;公輔工程補充堆場、料倉、罐區等; 2、完善生產工藝流程描述,細化人工作業環節描述,補充蒸汽養護熱源、取樣、化驗等內容描述,補充堆場值投料口的物料運轉方式;補充完善減水劑、脫模劑等化學品使用情況、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及可能導致的職業;采取的針對性職業病防護設施; 3、完善檢測結果分析評價,2019版限值標準超限倍數已不采用,未見投料口粉塵的檢測;對混合性粉塵應檢測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后再判定為其他粉塵; 4、完善關鍵控制點分析,矽塵作業崗位、夏季高溫作業崗位也應作為關鍵控制點; 5、細化防護設施調查與分析; 6、細化防塵、防噪防護用品的參數調查分析,突出矽塵崗位、噪聲超限值崗位; 7、完善職業健康監護評價,補充職業相關異常情況、人員體檢覆蓋率分析評價; 8、完善建議,提出針對性的合理化建議,補充職業健康體檢相關建議; 9、針對建設項目試運行階段存在的不足,提出有針對性的控制職業病危害的具體補充措施與建議; 10、其他詳見專家個人意見。 現場: 1、加強各類除塵設施日常檢維護;必須嚴格執行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定期維護除塵職業病防護設施等,嚴格執行粉塵定期清掃制度,避免二次揚塵;應加強除塵器檢維修,確保除塵效果; 2、加強個體防護用品發放、配備使用和配戴管理;特別是裝載機、振實等崗位; 3、按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的要求完善各個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職業病危害公告和檢測結果公告欄; 4、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 188-2014的要求,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按規定將體檢結果告知;按要求組織復檢; 5、按衛健委新版職業病危害申報系統進行職業病危害申報; 6、其他詳見專家個人意見。。 三、驗收結論 評審組認為該控效評價報告評審為整改后通過,但建設單位應當要求評價單位根據上述修改意見和建議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最終控效評價報告應具備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按照驗收意見整改的情況分析和評價,及時提請評審組全體成員確認。經確認后,建設單位方可形成《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和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工作過程報告》上報或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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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驗收)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 《泰州研砼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裝配式混凝土預制構件生產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按專家意見修改,并經評審組組長、成員簽字確認。 |
制表人:孫安忠 制表日期:2021年1月28日 聯系電話:13401204823